寄發紅帖基本原則(教育部禮儀司頒布):
朋友:至少需有半年以上的交情,平日也多有聯繫者。
同學:在校時就常有聯繫,經常交談﹔畢業後,最近半年裡還有聯繫者。
同事:到職半年以上,交情不錯的同事可以單獨發給;其餘同部門或同組同事共同發給一張即可。到職未滿半年,只發給自己部門一張就好。至於昔日舊公司的老同事,也是以最近三個月到半年內還有聯繫者為準;即使先前交情再好,超過一年以上疏於聯絡者,就需慎重考慮。
親戚:通常由家長發落,主要是發給近親的長輩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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