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求辦理公證結婚,請事先就下列日期、場次自行擇定(要記得選擇結婚人和證人都能到場的日期)後,向法院公證處提出提出請求:
1.每週上班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:上午十時、十一時及下午三時各一場。
2.每週例假日(週六或週日)則為擇吉於其中一天舉行或兩天均舉行,但民俗節日(即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及過年)除外。舉行的場次是上午十時、十一時各ㄧ場。
一、請求辦理公證結婚,請事先就下列日期、場次自行擇定(要記得選擇結婚人和證人都能到場的日期)後,向法院公證處提出提出請求:
1.每週上班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:上午十時、十一時及下午三時各一場。
2.每週例假日(週六或週日)則為擇吉於其中一天舉行或兩天均舉行,但民俗節日(即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及過年)除外。舉行的場次是上午十時、十一時各ㄧ場。